一、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管理中心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负责中心机构设置,拟定人员编制、用人计划,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调配及人才引进工作,办理人员的调动、聘用手续。
二、掌握和熟悉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思想情况,提出对干部的任用意见及办理具体报批手续。办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称晋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考核和职称评定工作。
三、负责复转军人及引进人才的接待、安置、手续办理及转正定级工作。
四、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鉴定及奖惩工作。
五、正确执行工资政策,及时办理职工工资审批、变动手续。
六、办理职工请假、休假等的有关事宜。
七、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作人员的离休、退休等工作,管理离退休人员有关事务。
八、负责临时工的工资汇总、审核工作。
九、负责中心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使用。
十、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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