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科

一、贯彻国家关于计划免疫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陕西省提出的传染病控制规划和免疫策略,结合本市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计划免疫工作目标、规划、策略、措施等。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市计划免疫工作进行监督、监测、评估、反馈和必要的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组织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四、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配合教育、宣传部门进行计划免疫的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五、提出经费预算,制定计划免疫用疫苗、冷链设备、接种器材等的使用计划和分配管理。

六、指导辖区内的单位进行接种率常规报告,并经常进行监测与评价。

七、加强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和监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处理及应急接种。

八、开展计划免疫实施效果观察和评价,负责人群免疫水平监测、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的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的调查采样工作。

九、开展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简称AEFI)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疑似AEFI病例,接受辖区内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的咨询,进行重大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开展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规范一类、二类疫苗接种工作,全面实施安全注射。

十一、指导辖区内的冷链管理,做好冷链设备运行的监测,保证疫苗质量。

十二、组织进行计划免疫工作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计划免疫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并向上级报告和提出改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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