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防治科

一、根据《西安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制定实施计划或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全市阶段性结核病控制工作总结。

二、组织各区(县)实施《西安市结核病防治规划》,完成结核病防治各项指标。

三、组织落实结核病控制项目的实施工作,按照项目要求开展相应活动,做好项目活动的财务报账工作。

四、对区(县)级结防工作人员进行不同类型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五、定期对各区(县)肺结核病人发现、诊断、报告、登记、痰检、治疗和管理进行督导和检查,并撰写督导报告,及时反馈被督导单位和有关部门。

六、围绕“3·24”世界结核病宣传主题,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活动,普及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

七、定期收集各区(县)结核病各种报表和工作信息,按时汇总上报,并要撰写分析评价报告,不断完善结核病的监测系统。

八、指导各区(县)做好结核病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控制疫情蔓延。

九、按照上级的要求,做好结核病控制工作的实施性研究,为防治工作提供依据。

十、完成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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