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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测科

一、负责食品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等样品的监测、采样、卫生学调查;

二、负责组织食品卫生、饮用水、公共场所相关专业生产、经营等场所卫生学评价工作;

三、负责组织相关专业建设项目的卫生学评价;

四、承担卫生质量改善的指导,各类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五、负责对食物中毒、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承担地铁站台、站厅、车厢相关环境卫生指标;集中空调系统;生活饮用水等监测项目的现场采样、现场监测、环境卫生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工作;

七、负责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学评价及监测等工作。

八、承担国家、省上下达的相关专业的调查、督导、监测等工作;

九、完成中心交给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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