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流感疫苗

摘自卫生部《流行性感冒诊治标准与治疗指南(2011版)》

接种流感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是其他方法不可替代的最有效预防流感及其并发症的手段。疫苗需每年接种方能获有效保护,疫苗毒株的更换由WHO根据全球监测结果来决定。我国有关疫苗接种的技术指导意见参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信息(www.chinacdc.cn)。

  (一)优先接种人群。

   1.患流感后发生并发症风险较高的人群:

  (1)6-59月龄婴幼儿。

  (2)≥60岁老人。

  (3)患慢性呼吸道病、心血管病、肾病、肝病、血液病、代谢性等疾病的成人和儿童。

  (4)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的成人和儿童。

  (5)生活不能自理者和因神经系统疾患等自主排痰困难有上呼吸道分泌物等误吸风险者。

  (6)长期居住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者。

  (7)妊娠期妇女及计划在流感季节怀孕的妇女。

  (8)18岁以下青少年长期接受阿司匹林治疗者。

  2.有较大机会将流感病毒传播给高危人群的人员:

  (1)医疗卫生保健工作人员。

  (2)敬老院、疗养院等慢性疾病护理机构工作人员。

  (3)患流感后并发症风险较高人群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二)禁忌者。

  1.对卵蛋白或任何疫苗过敏者。

  2.中、重度急性发热者。

  3.曾患格林巴利综合征者。

  4.医师认为其他不能接种流感疫苗者。

  (三)接种方法和时机。

  1.从未接种过流感疫苗、或前一年仅接种1剂的6月龄-9岁儿童应接种2剂,间隔4周;以后每年在流感高发季节前接种1剂。其他人群每年1剂。

  2.接种途径为肌肉或深度皮下注射,建议婴幼儿选择大腿外侧肌肉注射。

  3.我国大多数地区应在每年10月前开始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