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对我市开展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专项督导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督导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结防便函〔2015〕192号)及《陕西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结核病防治督导工作的通知》(陕卫办疾控函〔2015〕431号)文件要求,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省结研所的专家于2015年8月7日-11日针对在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实施过程中出现突出问题的我市灞桥区、户县、蓝田县开展结核病防治专项督导工作。

     这次督导主要针对国家,省级和西安市级数据监测发现的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县区,通过对区县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查看,采取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与《初诊患者登记本》、《确诊患者登记本》、《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追踪情况登记本》、《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登记本》等记录实际填写情况核实比对的方式,重点督导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系统肺结核报告和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患者登记录入情况;肺结核患者追踪和到位情况;肺结核患者的登记与管理情况;实验室痰涂片监测情况;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筛查工作情况,深入了解推行新型结核病防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这些区县结防工作质量下降的原因。

     从现场督导情况看,“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新型模式有效利用定点医院诊疗的技术优势,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防痨模式,规范了病人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但也存在个别定点医院因领导重视不足,导致设备不到位、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定点医院的医务人员工作不熟悉,导致登记不完整不及时等问题。督导中,专家组、市疾控中心与区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定点医院召开了现场反馈交流会,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现场指导和反馈,并共同讨论和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惑与问题。陕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所长张天华代表专家组反馈督导意见,他提出:一是各县区卫生局应充分认识结防工作的重要性及特殊性,积极争取配套经费支持,加强工作力度;二是定点医院与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合作,明确职责,共同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规范结核病定点医院的诊疗工作,加强病人随诊管理与资料登记质量把关工作;四是对定点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待遇政策倾斜,提高人员积极性;五是要加强非定点医院的报告转诊工作,杜绝漏报漏转现象,六是建议区县卫生局出台结核病转诊政策,非定点医院报告的病人必须转诊至定点医院,可采取降低报销比例或者不给予报销的方法,实现分级诊疗。同时要求西安市及各县(区)参照《2015年陕西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要点》的指标认真开展督查与自查工作,并上报督查结果汇总表,确保“三位一体”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有序进行。